瑞昌一女青年被父母包办婚姻包出问题
海南百事通 2010-12-1 15:45:46 来源:九江新闻网-浔阳晚报 编辑: li父母亲为了顾全自己的“脸面”,硬是将女儿包办给一个不相爱的人,致使女儿婚后不到半年便起诉离婚。11月27日,瑞昌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了审理,并最终调解双方离婚,由被告雷霆(化名)返还原告林芳(化名)陪嫁嫁妆,原告林芳则返还被告雷霆金项链、金戒指、金手镯等“三金”以及礼金3万元。这起离婚案,也让双方的父母后悔不已。
2009年,家住瑞昌市范镇的青年女子林芳,经人介绍认识了横港镇的青年男子雷霆。同年底,依照当地的风俗,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。订婚后,在双方的交往过程中,林芳发现自己同雷霆没有共同语言,便向父母亲提出解除和雷霆之间的婚约。林芳的父母认为自己先悔婚,是一件不体面的事情,加上自己与雷霆的父母原本就是熟人,为顾全颜面,父母亲一致反对女儿林芳悔婚。雷霆的父母听说准儿媳妇要悔婚,也表示反对。今年5月份,无可奈何的林芳在双方父母的要求下与雷霆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。结婚不到10天,林芳就只身外出打工,开始与雷霆分居。10月底,林芳回到瑞昌,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与雷霆解除婚姻关系。
法院受理此案后,承办法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。当了解到这婚姻是双方父母所包办,婚后又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,并在对林芳劝解未果的情况下,法官便动员雷霆同意离婚。雷霆知道林芳去意已决,知道挽回不了婚姻,也同意离婚,但提出自己为凑办结婚事项花费了7万余元,并且部分是借来的,要求林芳返还订婚时赠与的金项链、金戒指、金手镯等“三金”及部分礼金,并适当赔偿自己的损失。
上一篇:富婆征婚为何这么多
下一篇:没有了

